首页 »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止信息,现将我司2021年固体危险废物详细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新乡市润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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